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 免费注册|登录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内要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钢铁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      时间:2016-09-30 10:00:35

  世界金属导报29日讯(记者王市均)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发改委于 9月29日组织召开了钢铁煤炭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对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通报情况,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了地区自查、媒体暗访、执法专项行动和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通过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确保钢铁、煤炭产能压减、生产达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总的来看,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土执法专项行动方面。各有关地区都开展了自查,提交了自查报告。经查,2013年以来,新发生违法用地问题的钢铁企业7家,均已立案查处;新发生违法用地问题的煤炭企业33家,均已立案查处;新发生违法采矿问题的煤炭企业54家,其中53家已立案查处,另1家已停产停建。2016年2月以来,违法采矿的煤炭企业2家,均已立案查处。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面。各有关地区已将钢铁行业列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截至9月18日,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对1024家涉钢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合计5527次,发现17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违法企业均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3家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2家企业实施停业关闭,2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23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

  能耗执法专项行动方面。钢铁行业,截至8月底,各地节能监察机构完成了对全国具有冶炼能力的568家钢铁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除少数地方外,各地均已提交正式报告。相关地区已向核查中发现的59家存在部分生产工序能耗不达标或无法核实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将组织专项督查。煤炭行业,共对1404户正在生产的煤矿进行了检查。有关地区对发现的26户能耗未达标企业和其他违法违规用能企业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能源局已在全系统就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会同有关方面赴部分地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质量执法专项行动方面。质检总局对78家申请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12家企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将钢材作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上半年已查办违法钢材案件151起,其中,非法生产地条钢案件3起。

  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面。钢铁方面,各有关地区对辖区内钢铁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特别是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其中12省(区、市)共排查出20家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相关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均已下达整改指令。安全监管总局多次组织抽查组赴各地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已经要求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煤炭方面,专项执法监察共检查煤矿4624处,查出17495项隐患,其中,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28处,责令停产整顿286处,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542个,提请关闭矿井1处。

  《世界金属导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下一步,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深入推进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地区、多发企业的执法检查和复查。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及时向全社会通报。

  工信部:目前正组织8个督查组分赴20个钢铁企业较为集中的省、市、区,对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环保部:将督查各地继续做好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继续对重点地区开展督查。

  质检总局:组织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好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钢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对生产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半年内未能整改合格的企业,报请地方政府关停退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解读1: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了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煤矿安监局以及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解读2:钢铁煤炭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国土、环保、能耗、质量、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金属学会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冶金信息网     钢铁标准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属世界金属导报社所有,未经《世界金属导报》书面授权,请勿以任何方式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邮编:100730)
京ICP备11022607号-15 Copyright @ 2004-2021 by www.worldmetals.com.cn www.worldmetal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