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2018年第68号),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八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其中包括铸铁废碎料、其他合金钢废碎料、镀锡钢铁废碎料、机械加工中产生的钢铁废料(机械加工指车、刨、铣、磨、锯、锉、剪、冲加工)、未列明钢铁废碎料、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六类废钢铁,自2019年7月1日起调入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017年7月,中国政府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是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既定安排,此前已经调整过两次。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