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264号,以下简称: 《通知》)。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我国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较大煤气事故依然多发。2018年,全国钢铁企业发生较大煤气事故3起,造成21人死亡。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安全交底、安全监护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
因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部署,应急管理部定于2019年4月至11月在全国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
本次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钢铁企业,主要围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三个重点方面,全面排查治理12项突出问题。重点集中在生产煤气的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炼焦炉、煤气回收、净化、储存(煤气柜)、输配系统,以及使用煤气作为工业燃料的烧结机、回转窑、竖炉、轧钢加热炉、退火炉等炉窑和钢(铁)水罐、中间罐烘烤器等各类煤气燃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