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绩效分级结果作为重污染天气或特殊时期实施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鼓励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多生产,让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多限产,不搞一刀切。将高耗能重点行业能效指标作为一项绩效分级指标,纳入相应重点行业的绩效分级标准,A 级企业能效应达到标杆水平,B 级企业能效应达到基准水平。
《办法》强调,优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处于环境敏感位置等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