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于11月9日发布“关于执行不锈钢反倾销措施世贸组织争端裁决的立案公告”(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46号)。
公告称,2019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7月28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不锈钢产品反倾销措施”争端案的专家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商务部《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规定,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反倾销案件进行再调查,执行上述世贸组织专家组报告裁决和建议,以使措施与世贸组织协定相一致。
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