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4月份,中钢协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308.8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3.7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2%。其中: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868.1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43%;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0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4%。重复利用率98.38%,同比提高0.11个百分点;吨钢取水量2.20立方米/吨,同比下降2.25%。
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357.9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7.4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25.08%、26.53%、52.00%、28.43%、15.67%、42.96%。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7.78%。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0.71%、13.15%、7.55%。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18千克,同比下降7.62%;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19千克,同比下降10.19%;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33千克,同比下降5.21%。
钢渣产生量2758.56万吨,同比下降4.30%。高炉渣产生量7430.77万吨,同比下降3.48%。含铁尘泥产生量1507.63万吨,同比增长11.72%。钢渣利用率98.97%,比上年同期提高0.32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8.61%,比上年同期下降0.39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94%,比上年同期提高0.37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2992.1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5.66%。转炉煤气产生量261.92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49%。焦炉煤气产生量172.9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53%。高炉煤气利用率98.93%,比上年同期提高0.50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06%,比上年同期提高0.19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70%,比上年同期提高0.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