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化解过剩产能。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安置好分流的职工又是一个关键性工作。2016年我国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涉及到28个省份1905家企业,安置72.6万人,整个工作进展平稳有序。
尹蔚民指出,今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大约需要安置职工50万人,将继续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具体有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首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第二,要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职工安置方案,方案一定要听取职工意见,通过职代会审议和通过。
第三,要继续落实职工安置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四个最主要的分流渠道,包括内部分流、内部退养、转岗就业和创业、公益性岗位托底。要及时引导、总结、推广好的做法,让各地进一步互相学习借鉴。
第四,加大再就业帮扶力度,特别是对“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要采取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力度,一对一地落实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