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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何文波对当前行业热点议题的看法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21-03-16F01      时间:2021-03-16 00:00:00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何文波向记者介绍了其对当前钢铁行业一些热点议题的看法,现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钢铁行业被移出“两高一资”产业目录,针对钢铁行业的不合理政策应加快摒除

2020年“两会”,何文波递交了《关于将钢铁行业移出“两高一资”目录》的提案,2020年国家统计局做出调整,不再将钢铁行业列入“两高一资”统计之列。15年来,囿于“两高一资”这顶帽子,钢铁企业在出口退税、环保、财政、贷款政策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有些不合理的政策甚至影响了钢铁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钢铁行业作为制造业产业链上重要的基础材料支撑产业,理应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何文波表示,钢铁行业被移出“两高一资”产业目录后,各地有关部门应加快摒除针对钢铁行业的歧视性、不合理政策,如针对钢铁企业的融资贷款限制、不合理的差别电价,落实本该享受的优惠财政政策、税费政策,包括增值税退税、出口退税等。与此同时,相关媒体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相关部门知晓钢铁行业已经不再属于“两高一资”行业,相关钢铁产品也不再被列入“两高一资”目录。

压缩粗钢产量要协调解决好减产和高需求之间的矛盾

工信部提出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2021年产量同比下降”。何文波认为,这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向钢铁行业发出信号,从现在开始就要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付诸行动;二是降低资源消耗强度;三是优化结构,引导钢铁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综合近期各方信息来看,国家是下了决心的,相信可以做到。根据钢铁协会的分析预测,今年钢铁需求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因此,要协调好减产和高需求之间的矛盾。

第一,要积极响应,同时转变思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压减粗钢产量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持资源供需平稳、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以及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不能仅关注总量,还要关注结构优化。另外,压减产量还要有导向性,要支持优秀企业发展,导向未来需求大的新产品。钢铁投资也要符合这一原则,决不能投在规模上,要在品种质量提升、绿色化、智能化上加大投资,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同时,要重新认识钢铁进出口。钢铁行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供给,要发挥好进出口市场的调节作用,适当增加钢坯等初级产品进口,来满足国内需求,这也符合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导向。

第二,相关政策转向不能过急,限制生产要适度,避免造成市场剧烈波动。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处理好需求、产量、资源、低碳的关系,确保钢铁行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压减粗钢产量。在政策机制上,可以充分借鉴之前去产能和取缔“地条钢”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市场变化。

第三,在适当扩大进口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市场监测。中国的市场是高度开放的市场,在通过扩大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也要防止不公平竞争,防止过量的、不适合国内需求的进口产品冲击国内市场,侵害国内钢厂的利益。

第四,要坚持分类施策和有保有压,确保优胜劣汰。实践证明,往往守规矩的企业产量被限、而不规范不守规矩的企业产量剧增,有违公平性,影响了行业发展,也没有达到初衷。建议压减产量要依法依规,可以碳减排、以环保为切入点,杜绝“一刀切”和“切一刀”简单摊派任务,对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电炉钢企业不停、不限,以此维护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要探索通过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过去用行政审批

手段严控钢铁产能的方式广受诟病,虽然“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成效显著,但国家、地方和企业在管理成本、资金支持、资产损耗等方面均付出巨大代价。今后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必要研究出台碳约束法规条例,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法律制度,在各行业形成碳排放管理体系。在碳约束法律和管理体系下,建议要探索建立钢铁企业碳排放指标管控和交易平台,形成以碳控钢的法治化、市场化长效机制。

针对“碳达峰”“碳中和”,钢铁行业必须马上付诸行动

何文波表示, “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约束,是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碳排放主体绕不开的挑战,必须马上付诸行动。但是基于现有工艺流程的更大幅度碳减排面临瓶颈,因此,需要寻求更为有效的变革性的技术路径,并做好围绕低碳开展新一轮企业组织模式改革的准备。首先,要推动低碳冶金技术的研发。这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良好的资源配置机制和持续有效投入,在技术源头上支撑行业创新发展。其次,要大力推动铁素资源的循环利用。废钢利用是铁素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最后,在钢铁生产工艺流程中,要注意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要通过加强跨行业的合作来推动节能减排。

当然,在推动碳减排方面还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想快速出现突破性的技术是很难的,我们既要加大投入,也要保持耐心,要在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积极理性地提出适合当前发展阶段且有一定挑战性的目标。二是钢铁企业在“十四五”期间面临超低排放和碳减排双重任务,二者协同推进,可以说挑战巨大。一方面,钢铁企业要牢记使命,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材料保障,持续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担当、积极响应,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和协调发展。具体来说,企业首先要摸清自己的碳排放“家底”,制订好符合企业实际的低碳减排路线图;其次要积极关注和应用最新的低碳减排技术,鼓励有能力、有基础的钢铁企业与产业链优势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攻关,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最后还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

突破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提高铁矿石资源安全保障度

针对铁矿石资源保障问题,何文波认为,钢铁业需要突破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要统筹资源配置结构与低碳工艺适配性;要统筹铁矿石、焦煤、废钢、石灰石等境内外资源配置的战略设计和体系化建设,提高包括钢铁在内的重要金属资源的安全保障度。

具体来讲,建议从内循环和外循环同时着手。首先,要夯实内循环基础。具体来看:一是把扩大国产铁矿石供给作为近期补短板的最主要手段,在政策上给予国内铁矿企业5-10年所得税的减免;取消不合理的限制国内铁矿开采的规定,加快简化新矿山开采审批流程。二是加快解决废钢税收问题,将废钢增值税退税比例由30%升至70%以上;解决废钢回收企业增值税无票可开的问题,统一所得税核定方法,明确企业自制凭证作为有效记账凭证,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制订收购凭证用于现金支出的成本核算。

其次,要统筹外循环布局。一是成立1-2家海外铁矿资源开发企业,统筹已有海外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和扩产。二是借助境外铁矿资源开发平台,布局拓展优质焦煤及辅料的开发贸易渠道,以及符合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新标准的加工基地和进口渠道。三是调整钢铁产品进口政策,鼓励钢坯钢锭进口,限制初级产品出口,以减少国内对铁矿石的消耗,降低碳排放等。

供给侧与需求侧协同发力,打通绿色钢材应用堵点

“十三五”以来,为引导绿色钢材生产和供给,钢铁行业已先后制定了YB/T 4767-2019《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取向电工钢》等11项绿色设计产品行业标准和T/CISA 104-2018《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钢塑复合管》等11项协会团体标准,促进高强、耐蚀、长寿绿色产品开发,推进钢铁供给侧绿色升级改造。

但是,何文波认为,除钢铁企业创新挖潜,提供绿色钢材外,绿色产品的应用还需要政府部门组织制造产业与需求侧产业链各方协同促进,而目前供给与需求侧协同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首先,需求侧用钢技术规范标准与推进绿色钢材使用之间尚存堵点。一些产品的应用因需求侧用户使用习惯短期难以改变、设计标准规范欠缺、初期建造成本较高等限制而受阻。

其次,碳配额试点分配政策设计需要引导供给与需求形成合力,实现系统化减排。例如一些钢铁材料从全生命周期角度来看,有利于全社会节能减排,但是这些产品单位能耗可能高于普钢,因此碳配额设定时要加以考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何文波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要支持制造业与产业链探索绿色低碳钢材开发应用绿色快车道。建议借鉴“十三五”期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组建类似的绿色优质供需适配性联合协调施策机制。支持钢铁行业在原有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基础上,完善钢铁绿色化、多功能化和高性能钢材生产应用的碳配额分配方案,推进钢铁低碳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另外,多部门、多行业协力制定钢结构建筑国家标准,强化上下游行业标准关联性和适用性,新材料研发与生产标准、使用规范的同步制定,体现产用目标一致性。

二是要搭建创新平台,产业间融合协作开发应用。在绿色低碳钢材产品和生产技术研发层面,集合多产业力量共同协作推进。由国家科技部设立科技专项,或由协会组织低碳创新基金,集中行业优势资源进行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在专、精、特、新等绿色优质钢材品种领域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提高产业链系统减碳能力和钢铁材料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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