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这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下对环境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1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对外发布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对于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绿色低碳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意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从7个方面明确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钢铁被纳入重点行业。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三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四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特别提到要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等产能。五是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七是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对如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意见》在总结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继续实施一批标志性战役。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涉气环境问题。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管控,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等。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健康。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