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对于“十四五”时期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五大发展目标。1)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前沿新材料品种实现量产和典型应用。突破一批重点战略领域关键基础材料。2)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粗钢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3)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4)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关键工序数控化率70%以上,钢铁等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5)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
促进产业供给高端化
《规划》强调,要通过健全创新体系、攻克关键技术、突破关键材料、提高产品质量等措施来促进原材料产业供给高端化。
钢铁行业要推进高效率低成本洁净钢冶炼、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先进电弧炉及其制造流程、近终形制造、特种冶炼、高端检测等通用专用装备和零部件生产技术的工程化;推动充填采矿、低品位难选矿、烧结烟气循环、高炉煤气精脱硫、余热回收、中低温余热利用、钢渣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等技术产业化应用。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等综合竞争力。突破重点品种,攻克高温合金、高性能特种钢等一批关键材料。聚焦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等需要,培育一批耐候钢、轴承钢等高端材料团体标准;修订和提升建筑用钢等大宗材料及产品标准。鼓励钢铁等行业开展品牌标准宣贯、质量标杆和品牌评价活动。推动钢铁等行业开展质量分级评价。
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
《规划》提出,要通过巩固去产能成果、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组织结构、推进产业协同等手段来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
完善并严格落实钢铁等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污染物超低排放值。严禁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研究建立运用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等手段遏制过剩产能扩张的约束机制。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竞争力弱的城市钢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钢厂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搬迁改造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探索建立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机制。实施节能审查,严格控制钢铁等主要耗煤行业的燃料煤耗量。
鼓励钢铁冶炼项目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建设。引导钢铁行业依托城市矿山建设分布式短流程钢厂。打造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
在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领航企业。对于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钢铁等行业企业给予产能置换支持政策。
加快产业发展绿色化
《规划》表示,要通过积极实施节能低碳行动、推进超低排放和清洁生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来加快产业发展绿色化。
制定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2030年前实现达峰,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率先达峰。支持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构建生产全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与评估体系。严格落实钢铁等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推广钢铁循环材料使用、近终形短流程铸轧、低品位资源生物冶金等低碳技术。到2025年,钢铁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钢铁等行业组织企业开展内部节水改造。
推动钢铁等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创建一批示范企业、园区。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钢铁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
加速产业转型数字化
《规划》指出,要通过加快制造过程智能化、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夯实数字化支撑基础等来加速产业转型数字化。
提升矿石采选、冶炼加工、化工反应等生产现场的实时感知和数据采集能力。建立面向原料进料、反应过程、冶炼过程、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重点环节的实时监控、异常工况预警、全流程动态调度、智能处置。鼓励企业基于平台打通企业端与用户端数据,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从大规模批量生产向大规模定制化生产转变。
到2025年,在原材料领域建设超百个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十家以上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保障产业体系安全化
《规划》提出,要通过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增强配套支撑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等来保障产业体系安全化。
加大铁矿石、铜等紧缺性矿产资源探矿力度,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适当新建高标准矿山,强化国内矿产资源“压舱石”作用和基础保障能力。
开发“城市矿山”资源,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大型废钢及再生铝、铜等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金属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大型重点矿产开发企业;大幅提高铁金属国内自给率,废钢比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