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钢铁相关内容如下:
对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探索开展碳强度分类管理,引导高于平均水平的企业对标排放。
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设“日临”“莱泰”两大钢铁产业基地,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胶济沿线城市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提升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2025年底前,沿海钢铁产能占比达到70%以上,废钢在钢铁原料中占比达到30%左右。
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低碳化改造工程,积极采用先进低碳技术。
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及油气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支持大规模、低能耗、低成本的示范项目建设。
积极做好钢铁、有色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碳市场的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电解铝、钢铁、水泥、铁合金等行业D类企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
积极做好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
在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推动排污许可制度、碳减排措施融合,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
健全电力、钢铁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