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2024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着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深化能源改革创新,着力提高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四方面基本原则。即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质量效率稳步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煤电“三改联动”持续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取得新进展。
在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方面,要把能源安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持续巩固提升油气产量,保持煤炭产能合理裕度,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强化区域协同保障,筑牢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具体来讲,要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
在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方面,要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要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开发建设。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
在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方面,要适应经济社会清洁化、低碳化发展趋势,加大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替代力度,协同推进能源产业节能减污降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要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强化能源行业节能降碳提效。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在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提出要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在推进能源技术创新方面,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加快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
在持续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方面,要健全完善能源法治体系,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能源监管力度,加强能源电力安全治理,不断提升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要健全完善能源法律法规。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强化能源市场监管。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在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方面,要密切关注国际能源形势变化,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高水平能源国际合作,增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要提升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合作。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有关能源企业,要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工作,加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