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补齐我国现代航运服务业短板,以政策创新为驱动,推动我国现代航运服务业要素集聚发展。
《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35年,形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质、开放融合、智慧低碳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国际航运中心和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功能显著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现代航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一是提升航运交易及信息服务能力。二是增强航运金融服务效能。三是强化航运保险服务保障。四是提升海事法律服务能力。五是强化航运人才保障。六是提高航运技术服务能力。七是完善航运中心服务功能。八是提升航运基础服务能力。
保障措施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地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我国航运法律体系。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三是深化交流合作。鼓励各类航运服务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品牌宣传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