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会议中央楼市定调
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
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继续研究储备新的去库存、稳市场政策措施。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 保障” 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18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
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
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
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1月4-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
大力度化解地方债务,合计规模12万亿元;即将推出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正在制定专项债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存量房的政策细则。
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
稳住楼市。
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
各部委政策落实情况
1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2月、3月,住建部在福州和西安先后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强调“尽快出台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
5月17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三部委出台配套政策。住建部: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降低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自然资源部:允许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9月24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宣布降准0.5个百分点,下调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二套房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将“金融16条”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两项政策延长至2026年底。将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中央行出资的比例由60%提高至100%。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政策在9月底集中落地。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采取系统性综合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运用专项债券等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已经出台,有些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有些城市进一步缩小限购区域、放宽限购条件,其他政策也在积极谋划、积极推进。
10月12日,财政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支持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10月17日,住建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自然资源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
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明确运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工作中收购范围、收购价格、再供应原则等细则。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住房交易契税;明确与取消非普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增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0.5个百分点。
11月15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将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中指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