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提法与往年有所不同,对此《世界金属导报》记者就这一问题对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进行了采访。
世界金属导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像往年一样设定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国能耗双控的政策要求有所放松?
张龙强:能耗双控制度是我国在“十三五”时期,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设定能耗强度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将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并严格进行考核的制度。往年政府工作报告会设定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比如2016年和2017年提出的目标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以上,2018年是3%以上,2019年是下降3.1%,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期的最后一年,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这其实也是设定了能耗下降目标。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的目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设定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我认为这一调整是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认真总结了以往能源管控经验而做出的,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具体而言,这是我国针对去年一些地区出现的对所有高耗能企业实施限电、控煤、限产、停产这种简单粗放和“一刀切”的管理方式的纠正,是对各地区完成能耗双控目标进行考核的新思路,有利于将有限的能源向产出率高的行业、企业倾斜;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强度,提高能源产出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今年国家没有设定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能耗双控政策要求放松。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双控这一目标,并留有适当弹性”是我国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的体现,与此前发布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中提出的“完善指标设置及分解落实机制”,“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以及《“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提出的“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中的政策精神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3.5%的目标并未改变。
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家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地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各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世界金属导报:钢铁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今年在能耗双控方面将面临怎样的发展环境?
张龙强:钢铁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一直是国家能耗双控的重点行业,今年仍面临着能耗总量和强度下降的双重压力。
在2月28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表示,要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特别是要严格控制钢铁等重点行业用能规模。另外,根据《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编者按:以下简称《指南》),截至2020 年底,我国钢铁行业高炉工序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4%,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30%;转炉工序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6%,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30%。这意味着我国约有3亿吨炼铁炼钢产能的能效水平还低于基准水平。《指南》要求,到2025 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由此可以看出,严控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能效水平将是钢铁行业面临的一场必须要打赢的硬仗。
世界金属导报:您认为钢铁行业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能耗双控的政策要求?
张龙强:在能源消费总量难有增长空间的形势下,钢铁行业一方面要继续实施产能产量双控,控制粗钢总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提高能源产出率。提高能效水平将带来的节能潜力值得期待。以高炉工序为例,根据《指南》,截至2020年底,我国钢铁行业高炉工序能效低于基准水平(435千克标准煤/吨)的产能约占30%,2021年我国生铁产量为8.67亿吨(为便于量化匡算,以下选产量近似产能计算),由此估算,我国有2.6亿吨高炉炼铁工序能效未达到基准水平,意味着这部分高炉工序能耗每提升1千克标准煤/吨,将节能26万吨标准煤。另外,2021年中钢协统计的重点企业炼铁工序能耗为387.94kgce/t,比基准水平低47.06千克标准煤/吨,节能降碳潜力可观。
为此,建议各地区、全行业要高度重视能耗双控工作,要认识到其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据悉,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本地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行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对于钢铁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不仅是响应国家和地区能耗双控的政策要求,而且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建议企业一方面对标行业标杆水平,对全流程各工序进行节能诊断与改造提升,尤其要抓住铁前系统这个重点用能工序,从管理、技术等方面采取措施,深度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另一方面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产业链协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能源产出率,为企业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另外,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为满足企业对能源消费总量的增加需求提供了有效途径。钢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比,从而扩展用能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