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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 26城市秋冬季工业错峰生产 部分城市钢铁限产50%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17-11-14A01      时间:2017-11-27 09:51:45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石家庄、唐山等部分城市在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工信部网站11月3日刊登该通知称,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则要优化生产调控,各地错峰生产结束后要对本地区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工信部和环保部。

通知称,“2 26”城市中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其他“2 26”城市根据所在地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自行决定限产水平。鼓励空气污染治理任务重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限停方案。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焦化企业要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整条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通知要求,“拉网式”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实行清单管理。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确定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名单、停限产装备及最大日产量、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告。

通知还指出,要强化考核问责。要明确目标责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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