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钢铁行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已正式下发。方案中明确了错峰生产依据和原则,综合考虑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钢铁企业所处区域和气象条件,对全市钢铁企业实施非采暖季精准化、差异化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依据。按照唐山市钢铁企业分布、气象条件等因素,对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实施比例与频次不同的非采暖季错峰生产,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错峰生产原则。第一,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第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部停产;第三,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第四,位于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5%,主城区之外的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0%;第五,位于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不再增加动态限产比例,其余各县(市)区钢铁企业在基础限产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各月常年主导风向变化情况(依据历史气象统计资料),对位于市主城区上风向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再增加5%;第六,对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铁路运输钢铁企业,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可依据企业原燃料铁路运输所占比例予以适当减少(钢铁企业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铁路运输是指:原燃料采用铁路运输进厂,铁路线直接进入封闭料场内进行卸车作业,厂内无汽车倒运原燃料),但位于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不予减少;第七,对环保治理提升专项行动进度缓慢的钢铁企业(由环保部门提供名单),限产比例增加到50%。
此外,未来唐山市将大力推动企业整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0年形成两家特大型钢铁集团、两家区域性钢铁联合企业、五家区域性特色钢铁企业的“225”发展格局,推进产品提质升级,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打造唐山品牌和唐山标准,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