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对中国企业征收14.5%-18.9%的税率,对中国台湾地区企业征收6.0%或7.5%的税率,对印度尼西亚企业征收17.0%的税率。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911、721912、721913、721914、721922、721923、721924、722011和722012。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协会代表欧盟热轧不锈钢板卷生产商于2019年6月2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国台湾钢铁工业协会称,此次欧盟对台湾热轧不锈钢板卷征收的关税最低,这表明台湾和欧洲产品价差较小。但是,欧洲和美国是台湾钢材的主要进口国,这意味着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可能对台湾钢铁工业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