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
《方案》指出,要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
《方案》还设置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钢铁行业相关指标包括:
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占比。城市应重点抓好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该指标用于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2)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该指标用于引领促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不断降低碳排放强度,为城市整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撑。
3)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指当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相对于基准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的增幅。再生资源类别包括报废机动车、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旧轮胎等。该指标用于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