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盟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发起复审立案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关税配额的分配与管理;2)传统贸易量是否被挤占;3)享受世贸组织(WTO)的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进口是否继续被豁免;4)自由化程度;5)美国232条款的变化;6)其他可能导致改变配额数量和分摊的情势变更。复审结果预计将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据悉,此次复审立案调查将涵盖26个产品类别,其中包括热轧薄板和带钢、冷轧薄板、镀金属薄板、镀锡轧制产品、不锈钢冷热轧薄板和带钢、商品棒材、轻质和空心型材、螺纹钢、线材、钢轨、无缝和焊接管等。
欧盟委员会最初承诺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对保障措施的功能性审查调查。据了解,审查提前与美国232条款关税的变化有关。作为欧美双方新双边协议的一部分,美国将于2022年1月1日取消对欧盟进口商品征收的232条款关税,同时欧盟暂停对美国部分进口商品征收额外关税。即将进行的欧盟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审查将重新审视此前被排除在措施范围之外的WTO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名单。根据2015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欧盟法规,只要WTO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相关产品在欧盟进口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3%,就不得对原产于这些国家的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2018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此案作出初裁。2019年1月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于2019年1月2日提交的保障措施终裁通报,决定于2019年2月4日前对配额外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税。2019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