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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过法律、标准和经济手段加快过剩产能退出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16-02-23A01      时间:2016-02-24 14:50:40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2月18日表示,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决策部署,通过法律、标准和经济的手段来加快过剩产能的退出,主要有以下九种方式:

一是通过加强环保执法来压减产能;二是通过能耗标准的严格实施来压减产能;三是加严质量标准的实施压减产能;四是对于安全标准加强实施和监管,对不达到强制性标准的要立即停产整改;五是技术方面,比如说对于炼铁高炉不足400立方米,炼钢电炉、转炉不足30吨的要予以退出。此外,相关部委还将采取措施促进企业主动压减产能;通过兼并重组压减产能;通过转产搬迁来压减产能;最后一个渠道是,通过国际产能合作压减转移产能。通过法律、标准严格实施,通过经济激励手段,来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使得过剩产能加速退出。

关于去产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冯飞指出有两个问题需要高度关注:第一个是职工安置,第二个是资产处置。

关于职工安置,新设立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基金将主要用于职工安置;同时,产能退出后,盘活的土地资源的收入收益,将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另外,还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退养、再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主动作为和社会保障结合,共同做好职工安置。

关于资产处置,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的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比如要落实金融机构呆账、坏账核销财政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等,同时也要严防逃废债务的一些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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