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原产自中国的耐腐蚀钢材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品种包括铁、合金或非合金的热镀锌或镀铝板,经过化学钝化,含碳量在0.015%以上但不超过0.17%,铝含量超过0.015%但不超过0.1%,铌含量不超过0.045%,钛含量不超过0.01%,钒含量不超过0.01%,产品形状包含成卷、薄板和窄带钢。
据统计,今年1-10月份,中国向欧盟出口仅镀锌板就超过200万吨,欧盟本次反倾销调查对中国相关产品出口影响较大,本次反倾销结束后,欧盟已完成对中国所有钢材大品种的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4日,欧盟曾对中国镀锌板发起过反倾销调查,但经过中国政府多次磋商,欧盟于2009年2月7日宣布取消调查。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王贺军表示,今年欧盟连续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采取限制措施,中方对欧盟在钢铁领域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表示高度关注和担忧。
王贺军指出,众所周知,欧洲钢铁困境的根源在于经济增长乏力,将困难归咎于中国产能过剩是没有依据和不客观的。希望欧方理性分析、客观看待当前钢铁业界面临的问题,不应采取贸易保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错误做法,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欧盟钢铁产业的发展问题。只有在内部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和改革,在外部全面展开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经济增长,才是正确有效的解决方案。中方始终秉持对话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愿意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贸易摩擦,为全球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环境。
王贺军强调,中方注意到,该案立案时间几近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终止日期。欧盟作为世贸组织(WTO)核心成员,有义务维护条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方敦促欧盟及时、全面、彻底地履行议定书第15条义务,终止使用“替代国”方法,向双方市场和国际社会发出遵守规则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