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 (下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就铁矿石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修改方案征求意见,修改内容拟适用于大商所发布正式规则修改通知后的新上市合约。
本次共修改调整四项内容。一是修改交割质量标准,包括调整铁矿石交割标准品、替代品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升贴水,如将标准品铁品位由62%下调至61%;二是修改铁矿石品牌升贴水;三是修改标准仓单注销期,拟将铁矿石标准仓单注销期由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改为每年的3、9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四是增加滚动交割,包括卖方申报交割和买方申报意向以及配对原则,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由同时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客户提出交割需求,由大商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